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21:19:06  浏览:8201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4〕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九月一日



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保留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和实施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规定和政策。

 (二)编制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中长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制定开发区引进、培育、示范、推广先进科学技术、科技成果及培植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区内项目立项的审核、申报、选址定点和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业高新技术推广示范园区的指导、审核、评定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外经外贸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八)负责进区项目单位及派驻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九)参与制订辖区内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负责农业高新技术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5个职能机构(处级)。

 (一)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会议、档案、保密、信访、宣传报道、接待、督察、政务公开及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园区的日常工作;协调园区与驻地单位的关系,做好园区内各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

 (二)土地规划建设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进区项目的立项、选址定点、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招商局)

 编制开发区中长期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限额以下项目的立项及在建项目的协调服务;负责驻区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和驻区单位的统计年报工作;负责本区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四)科技发展局

 编制开发区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科技项目的筛选、论证和申报;协调、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自选科研课题的鉴定验收及组织上报工作;负责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审核、上报工作;对各县(市)、区农业开发示范区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开发区专家咨询工作。

 (五)组织人事局(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负责开发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出培训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40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4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人,领导职数配主任1人,副主任4人,局长5人,副局长5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
玉政发〔200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已经2003年12月24日市二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三月一日


玉林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办矿方针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非经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
(一)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以内,铁路、重要公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重要河流、桥梁(桥墩)、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二)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
(三)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市)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四)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第三条采矿权申请人必须依法依规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采矿活动;但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的除外。
从事非自采矿产品选矿、加工以及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领取矿产品选矿、加工许可证或者矿产品经营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持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缴纳税费,方可从事选矿、加工、经营活动。
第四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
第五条矿产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实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制度。
(一)新办矿山,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主管部门规定因特殊情形不适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授予以外,原则上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采矿权;
(二)申请办理采矿延续登记,实行协议有偿出让,按规定收取采矿权价款;
(三)逐步推行商业性勘查,倡导规模化开采,提高选冶加工水平,促进矿业整体协调发展。通过联合、重组和兼并,扩大矿山生产能力,依靠科学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坚决淘汰工艺落后、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小型矿山。原则上关闭年产3万吨以下的露天采石场。
第六条申请开采小矿、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砂、石、粘土的,应当向矿山(点)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二)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并注明开采深度起止标高);
(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所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文件;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包括矿山位置、地形、地貌、资源储量、矿区范围、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产品方案、环保措施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内容;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核定的企业名称、经济类型、注册资金;
(六)安全、环保部门对安全、环保措施的批准文件。
(七)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采矿登记机关在收到采矿权申请人报送的采矿登记申请资料后,除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外,还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申请的矿区范围是否已设立有探矿权采矿权;
(二)矿山生产规模是否与设计利用储量相适应,是否符合矿产总体规划;
(三)矿山设计服务年限是否合理;
(四)申请人是否具备必要的资质条件。
第八条小矿、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区范围面积不得大于0.2平方公里。河道采矿矿区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第九条小矿、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砂、石、粘土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发证机关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审批完毕。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新设立矿山企业要严格按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矿山企业办理采矿登记与企业工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04号,以下简称104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即设立矿山企业的采矿权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划定矿区范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营业登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采矿登记后矿山企业方可从事矿山企业开发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一)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依法受理采矿权申请人申请时,必须审查申请人是否按照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企业名称预核准,企业法人登记或营业登记)。凡不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应不予受理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和采矿登记申请。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104号文件规定,为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对持有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划定矿区批复文件并符合工商登记要求的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104号文件规定情形的,工商登记机关应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采矿权人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一)开采大中型规模矿产资源,在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
(二)开采小型规模、小矿、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在1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1年的。
第十二条采矿权申请人在办矿中,涉及公安、水利、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或证件的,各部门应按各自职责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必须在法定时限内给予办理相关批准证明文件或证件。
第十三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应采取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依法维护本行政区域的矿业秩序,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抓好矿山的治理整顿,保护探矿权、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勘查作业区和矿区的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采矿权人必须逐月上交资源补偿费,每月10日前交清上月的资源补偿费;于下一年度1月10日前缴纳上一年度12月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第十五条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依法应当缴纳的费用的违法行为,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设备,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并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试采的,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二十七条的规定,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不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或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施工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原发证机关可以依法吊销其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更正的函

国家经贸委


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更正的函

产业[2001]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各有关车辆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的规定,经审查核准对原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的《2000年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部分汽车、民用改装车、摩托车和农用运输车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商标进行更改,对产品技术参数进行更正并撤销部分产品。

  现函告如下:

一、更正

(一)汽车生产企业

1.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目录序号02)

序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原内容
更正为

1
奥迪AUDI A6L2.4轿车
发动机型号
APS
APS 或ALG

2
奥迪AUDI A6L2.4AT轿车
发动机型号
APS
APS 或ALG


2.东风汽车公司 (目录序号03)

序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原内容
更正为

1
东风牌EQ6790型客车
外形尺寸:(高度)
2900
3170

2
东风牌EQ6790R型客车
外形尺寸:(高度)
2900
3170


3.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目录序号05)

序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原内容
更正为

1
SVW7183AGi上海帕萨特轿车
最大扭矩(N·m/r/min)
162/3500
168/3500

2
SVW7183BGi上海帕萨特轿车
最大扭矩(N·m/r/min)
162/3500
168/3500

3
SVW7183DJi上海帕萨特轿车
最大总质量(kg)
1835
1850

燃油消耗量(L/100km)
7.9
7.4

最高车速(km/h)
200
205


4.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目录序号06)

序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原内容
更正为

1
SGM7160SL型轿车
外形尺寸(mm)
4026×1608×1420
4056×1608× 1440

前悬(mm)
720
750

2
SGM7160SLX型轿车
外形尺寸(mm)
4026×1608×1420
4056×1608× 1440

前悬(mm)
720
750

3
SGM7160SLXAT型轿车
外形尺寸(mm)
4026×1608×1420
4056×1608× 1440

最高车速(km/h)
170
160

前悬(mm)
720
750


5.金华北方福来车辆有限公司 (目录序号07)

序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原内容
更正为

1
BFC6900型豪华客车
载重量或载客人数
27-33+1+1人
19-33+1+1人


6.辽宁黄海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序号29)

序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原内容
更正为

1
DD6112H7S大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
(DD6112HQ)
DD6112H7

2
DD6112H8大型旅游客车
底盘型号
(DD6112HQ)
DD6112H7

3
DD6112H6CS大型客车
发动机型号
(WD615.61K11)
WD615.61K11、WD615.67A-6


7.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目录序号42)

序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原内容
更正为

1
SWB6105A3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941A三类
SWB6941A三类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2
SWB6105HDP-3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02CH
SWB6102CH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3
SWB6105HP1-3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01CH1
SWB6101CH1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4
SWB6105HP1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01CH1三类
SWB6101CH1三类

底盘生产厂
底盘生产厂: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5
SWB6105KHP1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01CH1三类
SWB6101CH1三类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6
SWB6105KP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941三类
SWB6941三类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7
SWB6105P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941三类
SWB6941三类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8
SWB6115CQ-3双燃料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12CQH
SWB6112CQH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9
SWB6115HP2-1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12CH三类
SWB6112CH三类

底盘生产厂
底盘生产厂: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10
SWB6115HP2-3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12CHD三类
SWB6112CHD三类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11
SWB6115HP2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12CH三类
SWB6112CH三类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12
SWB6115HP5-3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12CH3D
SWB6112CH3D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13
SWB6115KHP2-1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12CH三类
SWB6112CH三类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14
SWB6115KHP2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12CH三类
SWB6112CH三类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15
SWB6115KHP3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12CH1三类
SWB6112CH1三类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16
SWB6115KHP5-1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12CH3三类
SWB6112CH3 三类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17
SWB6115Q-3型压缩天然气单燃料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112QH
SWB6112QH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18
SWB6962PC1型城市客车
底盘型号及类别
SHC6961C1三类
SWB6961C1三类

底盘生产厂
上海电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8.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目录序号44)

序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原内容
更正为

1
NJ5046XYCF型依维柯防弹运钞车
产品型号
NJ5046XYCF型依维柯防弹运钞车
NJ5046XYCF型依维柯防弹运钞车及底盘

2
NJ5046XYCF2型依维柯防弹运钞车
产品型号
NJ5046XYCF2型依维柯防弹运钞车
NJ5046XYCF2型依维柯防弹运钞车及底盘

3
依维柯牌(IVECO)NJ6716EJF型依维柯客车及底盘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7130×2400×2950
7220×2400×2950

接近角/离去角(°)
22.5/9.5
22/9.5

前悬/后悬(mm)
960/1990
1050/1990

4
依维柯牌(IVECO)NJ6756EJF型依维柯客车及底盘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7540×2400×2950
7630×2400×2950

接近角/离去角(°)
22.5/9.5
22/9.5

前悬/后悬(mm)
960/1990
1050/1990


9.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目录序号57)

序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原内容
更正为

1
DN6471-M轻型客车
VIN
LDNP18RJ
LDNH19RJ

LDNH10RJ
LDNM19YJ

2
DN6472轻型客车
VIN
LDNP18RH
LDNL19RH

LDNH10RH
LDNL19YH

3
DN6473轻型客车
VIN
LDNL17YP
LDNL19YP

LDNE17YP
LDNE19YP


10.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目录序号61)

序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原内容
更正为

1
江铃牌JX1021DAX型厢式货车
外形尺寸(mm)
4920×1690×1750
4975×1690×1750

底盘型号及类别
JX1021DS
JX1021DSA(三类)

2
江铃牌JX1021DSAX型厢式货车
外形尺寸(mm)
4920×1690×1800
4975×1690×1800

底盘型号及类别
JX1021DS
JX1021DSA(三类)

3
江铃牌JX5023XYCDS型运钞车
外形尺寸
4920×1690×1800
4975×1690×1800

底盘型号及类别
JX1021DS
JX1021DSA(三类)

4
江铃牌JX5023XYZDS型邮政车
外形尺寸
4920×1690×1800
4975×1690×1800

底盘型号及类别
JX1021DS
JX1021DSA(三类)

5
江铃牌JX5023XYCDA型运钞车

不分页显示   总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