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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批准北京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等30所学校为高级技工学校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07:30:12  浏览:933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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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批准北京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等30所学校为高级技工学校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批准北京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等30所学校为高级技工学校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社部函(20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社会保障工作
机构:
为落实《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0号)精神,根据《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劳部发〔1997〕351)号,经评审,批准北京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等30所学校为高级技工学校(名单附后),同时可挂高级技术学校牌子。

附件: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改建后学校名称 原学校名称
北京市公共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北京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
北京市科技高级技工学校 北京科技技术学校
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 天津市电子仪表技术学校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附属高级技工学校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附属技工学校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级技术学校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术学校
河北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内蒙古铁路高级技工学校 呼和浩特铁路司机学校
阜新市高级技工学校 阜新煤矿技工学校
吉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 吉林省电子信息技术学校
吉林省工程高级技工学校 通化煤矿技工学校
江苏石油勘探局高级技工学校 江苏石油勘探局技工学校
江阴市高级技工学校 江阴市技工学校
江西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江西省冶金技工学校
江西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江西省城市建设技工学校
江西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江西省机械技工学校
萍乡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 萍乡矿务局技工学校
德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德州技工学校
兖矿集团公司高级技工学校 兖矿集团公司技工学校
山东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临沂交通技工学校
淄博市高级技工学校 淄博市劳动局技工学校
东营市高级技工学校 东营市技工学校
襄樊铁路高级技工学校 襄樊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武汉铁路高级技工学校 武汉铁路司机学校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技工学校
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市机械技工学校
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贵阳市技工学校
贵阳铁路高级技工学校 贵阳铁路司机学校
贵州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 都匀无线电技工学校
云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云南省交通技工学校
西安电力集团高级技工学校 西安电力集团技工学校


200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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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小客车号牌管理暂行规定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贵阳市小客车号牌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1年7月11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李再勇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贵阳市小客车号牌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落实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登记注册小客车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驾驶人员,应当遵守本暂行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道路养护车及城市公共客运车辆等除外。

党政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执行。

第三条 对在本市新入户的小客车核发专段号牌和普通号牌。专段号牌的年度增长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受入户限制,可以在所有道路通行;普通号牌的年度增长和入户不受限制,不能在本市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的道路通行。

前款规定的专段号牌年度增长数量,根据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等部门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告。

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专段号牌核发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摇号登记。

第六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摇号登记。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筑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华侨和外国人;

(四)持有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单位办理登记的条件和内容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规定。

第七条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经摇号取得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并公布摇号结果。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的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和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单位出售、报废名下登记小客车指标管理的措施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专段号牌的,应当出示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证明文件。

第八条 经摇号取得的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根据车辆买卖合同约定提车期限超过6个月的,可以在期满之日前1个月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机构申请延期办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指标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办理摇号登记。

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登记信息取得的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 小客车销售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市实行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在签订车辆买卖合同时书面提示购车人。

第十条 违反本暂行规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 “一环路”,是指北京路、宝山路、市南路、解放路、浣纱路、枣山路;

(二)“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9座以下载客汽车和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车辆类型。

第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交通部严防网络泄密九不准的通知

交通部


关于印发交通部严防网络泄密九不准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现将《交通部严防网络泄密“九不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交通部严防网络泄密“九不准”



  一、不准将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连接。

  二、不准在非涉密系统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三、不准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系统和非涉密系统间混用。

  四、不准将涉密计算机及非涉密计算机间共享打印机等设备。

  五、不准将涉密设备和介质送非指定单位维修、销毁。

  六、不准将涉密设备和介质赠送、出借、出售或丢弃。

  七、不准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

  八、不准擅自携带涉密设备或介质出入公共场所或住所。

  九、不准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软件。